Wednesday, August 23, 2006

胡亂留言

記︰以下的,是看完華利棧主公爵8月21日在這裡的三段文字交流後,寫成的一篇「留言」。我選擇在這裡發表這篇寫得過長的文字,而不貼到三位的文章後面,原因我已在文中寫出,就不再在此贅述了。


華利、棧主、公爵︰(很明顯,是依出場序排列囉~)

這一題,幾道「留言」,都很好看。其實不止這篇,你們一直寫的都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今天看到華利認真的寫了一大篇,看到棧主坦蕩蕩的心事,看到公爵的「不勸」,著實有點感動。

於是,也想插嘴說一些。

我作為一個讀者,並不常留言。因為懶,也因為時間有限,而我讀得很貪心,為了看更多,就要減省寫回應的時間。有時候,看人家回應的有紋路,自己既沒有能力提出有趣新鮮的觀點,也不好意思亂留言。

還有一個理由:隨便在人家的地方寫字,留下了連結,我總會覺得自己又把人家的讀者欺騙過來。不敢白白叨了人家的光,我常認為,大家該/想花時間讀的,才不是我這些文字。

而從寫的角度來看留言嘛。因為我一直都寫的不好,就沒有甚麼壓力。你們偶爾來看我的blog就知道,我寫的那些,幾乎篇篇都是0 comment的。我不像你們,從沒有花心思去寫些甚麼讓讀者得益,也沒有那審觀世界看透人生的洞察力,更沒有那生花妙筆。這裡發表的,都是一派胡言亂語。所以,我亦不曾對瀏覽人數或留言數目有過甚麼期望。

只是,我仍然想寫下去,一直寫下去。不為甚麼,我只是寫得很快樂。逐個逐個字吐出的同時,快樂幸福的感覺從心間一直滲出來,遍佈全身。很坦白,在這裡,我只是為了自己而寫。我好喜歡看到自己的字,一個一個整整齊齊的排著,在粉紅色的版面上。當然我很感謝每一位來看我寫字的朋友,每一次的到訪,偶爾的留言,都是額外的獎賞。而誰在自己的網站貼出了我的連結,天天給我引來一些新讀者,我更是又感激又羞愧。

也許有一天我也會忽然不再寫,也許有一天我會厭倦自己的文字。但,那都是我自己的事。我想,沒有誰會為「雜寫簿」的消失而覺得惋惜。

不過,你們的blog不同。以前我不明白華利為甚麼把連結以「公共」、「私人」來劃分,我以為所有貼在互聯網的文字既是公開,就不算私人。後來,才漸漸明白過來。

像倉海君,大家讀他的文章,有時會覺得深奧,但又欲罷不能,因為從中學習到知識,領悟到智慧。像公爵,擺弄文字的技巧,談論電影的層次,觀察世態人情的角度,我天天都忍不住要偷偷學習。像棧主,用心找好歌做的podcast,流露真情的小說,南半球生活的所見所感,都讓我開了眼界。像華利,落筆時總到處找資料參考,還毫不吝嗇把資料來源整理好隨文章一併發佈,引領著讀者更進一步邁向知識的領域。像K.,她偶爾闡釋國際形勢,偶爾圖文並茂的寫電影,眼光獨到精闢,我天天都希望她有新文章。像孤草,看了甚麼電影後,到他的網去逛一趟,真像上一堂導賞課。

也因此,你們這些blog,都已經不再是「私人」的事了。文章有價,而你們所書寫的,亦已漸漸成為一種資產了吧?要是你們誰忽然不寫了,我想,還是會引起一些波瀾的。

而身為讀者,讀了你們的文章,除了感到快慰之外,還會更貪心的,希望能更多讀到你們最擅長寫的題目。我常盼望倉海君寫拉丁文法文︰除了他能寫,還有誰會寫呢。我也常盼望公爵再寫多些電影︰要不是公爵一再寫《秋月》,我也許不會有機會看到一齣那樣動人的電影。我也常盼望棧主寫更多澳洲建築。

棧主,我記得你寫的Kings Cross、Australia Square,我看完又看,讀得津津有味。我只暗地裡盼望著你會一直寫,把悉尼的建築物都寫了,然後再寫坎培拉的,再寫墨爾本的。我相信,不止我一個想看吧。而且,即使讀者未必有機會親眼看過你所寫的建築物,但你一向找來的圖片那麼多,配合解說,不是很有趣好看麼?又或許,先讀了文字,將來總有機會到南半球去旅遊觀光呀。

嘻,既然你問起,我就大膽提出來了,如果你寫悉尼的建築,U Sydney 有沒有值得寫的地方,又或Macquarie St 那幢Government House有沒有甚麼特色?抑或,你會有些更有趣的題目?

12 Comments:

Blogger Stannum said...

樂兒﹕

謝謝你的鼓勵﹐發那牢騷時﹐實在沒有想過會變成這麼互動的討論。你仍然記得 Kings Cross 和 Australia Square ﹐實在令我好感動。想想後發覺﹐原來自己不敢下筆﹐反而是 let down 了期待建築文章的讀者。這次的討論﹐讓我釐清了一些思考上的盲點﹐也推動了我寫下去﹐實在只能用「感激」二字來形容。

應承你﹐新一篇建築會寫 Macquarie St 的一座自己很喜歡的建築物﹐印象中你懂彈琴﹐你應該會有興趣﹐stay tuned, ok?

7:49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隨便在人家的地方寫字,留下了連結,我總會覺得自己又把人家的讀者欺騙過來

我覺得你這想法是本末倒置。你本來有話要說的,卻因為怕你所謂「把讀者斯騙過來」(真的,只是你這樣想而已,至少我沒有這樣想過),而刻意不留言了,作者豈不是失去了一些對他有用的留言(不知我損失了多少)?

沒有誰會為「雜寫簿」的消失而覺得惋惜

別傻了。至少我會覺得可惜。
有時某些文字有沒有存在的價值,並不全部決定於某些特質(例如你說並非私人),公園仔也說過,夢囈也值得寫,我是認同的。而且也不是你,作者,說沒價值就沒價值,其他人也可以評價的。

把連結以「公共」、「私人」來劃分

說起來,我剛開始看 blog,想着怎樣分類時,很自然這樣想了,不知為什麼。

3:34 PM  
Blogger angeL* said...

棧主︰

嘻,你肯寫就好了,別說那些甚麼感激的客氣說話了。我也很高興,能夠讀到你們那樣流露真情的文字。

嘻,你居然記得我會彈琴呢。不過,你給我這樣的提示,我是不是該能猜中你將會寫的是那一幢?呵呵,好心急呢~

11:26 PM  
Blogger angeL* said...

華利︰

謝謝你。不過,你放心囉,一定沒有損失多了啦。我也不是完全不留的,上次在K.那邊談Crash,不也就寫了很多麼。

才剛發現你又把我這篇連過去了,真令我哭笑不得。有沒有告訴過你?至今天還有人從你那時候寫的〈全武生〉連過來看我那篇,每次發現這樣的referral都令我汗顏萬分,幾乎就想把自己那篇刪除算了。

最近我也在思量文字的價值和保存期,不過就是想不出所以然來。

11:36 PM  
Blogger 林時拉夫斯基 said...

「隨便在人家的地方寫字,留下了連結,我總會覺得自己又把人家的讀者欺騙過來。」

我也有這個想法呀,所以很少留言。曾經想過留言時不留連結,但又覺得鬼鬼祟祟的好像不太好。又有想過,自己的blog所麼飄忽,時而正經時而發神經,留言前先把發神經的文章抽起,以減輕人家click進來時的受騙感覺,但又覺得這個做法太費時。因此結論是:少番言為妙。

看見你說寫blog寫得快樂,也替你高興。既然可以從中獲得樂趣,便繼續寫吧。喜歡做的東西卻不再做的話,即使不是你的讀者,也會覺得婉惜的。

不好意思,第一次在這裡留言便如此長氣兼語無倫次。

2:59 PM  
Blogger angeL* said...

林時拉夫斯基︰

謝謝你來留言呵,我也是長氣怪呢,你看我這篇「留言」才長得離譜。

嘻,很高興知道你也會這樣想,不過我覺得你寫的不錯嘛,我還在期待你寫《死亡筆記》漫畫vs電影呢。

我呢,是很會讓自己快樂的,日常都只做喜歡的事。只要我仍然喜歡在這裡寫,我都會一直寫下去。也謝謝你的鼓勵呵。

12:34 AM  
Blogger 倉海君 said...

我沒你說得那麼有深度,只是覺得寫和說既然是不同的溝通形式,就應該有點差異。

說話一瞬即逝,容不得什麼思考,而且聽眾也不太留心,說了往往也是白說。寫字我其實覺得很費時,但好處是可以玩很多遊戲:雙關、隱喻、反諷、用典、對仗......想起也開心,那不只是溝通,更是一種遊戲。你覺得難明,可能由於你只期待得到一些信息或知識,卻沒料到我實際上是邀請你一起玩樂---的確,很少人還會對閱讀有這種特殊的期望。

我寫東西時,會有一個Umberto Eco所謂的model reader(即能夠按照文本的要求和法則來詮釋文本的讀者),而這model reader順理成章就是我自己。所以我唯一能考慮的,就是究竟我是否覺得好看,而像我一樣的讀者又能否按照某個閱讀策略去理解,至於是不是討好大部份人,我從來都是不管的,反正我不是做生意,何必考慮市場?所以我十分同意你這段話:

「不為甚麼,我只是寫得很快樂。逐個逐個字吐出的同時,快樂幸福的感覺從心間一直滲出來,遍佈全身。很坦白,在這裡,我只是為了自己而寫。」

我以前有寫舊詩的習慣,維持了大約三四年。可以告訴你,寫一首二十八個字的七絕,所花的心機遠超過寫篇二千八百字的散文,有時甚至要通宵達旦嘔一個下聯出來。讀者有幾多呢?對,就只有我一個,極其量是兩個,另一個是位較熟悉古典文學卻不大懂詩的朋友。那堆詩就叫《未焚草》,敝blog也有個連結,但我確信沒人會認真看過。但不打緊,我寫的時候,根本就沒想過有天要拿出來給人看。

寫拉丁文嗎?以前曾經用拉丁文跟一個日本人做筆友,但實在太久沒有練習了。如果你願意用拉丁文留言充撐場面,以免除我自言自語的尶尬,我會認真想想你這有趣的建議的。

1:12 AM  
Blogger angeL* said...

倉海君︰

你說的很對,寫和講,的確是很不同的形式。我最初開始學習寫工作上的稿,就在這方面有很深的感受。

說話也可以玩遊戲,但在時間上有限制,從開始到結束要快,趣味的確不及寫字。

而寫字的時候,我常常想要在既定的語法(Syntax)和用字(Lexicon)上尋求突破,從嘗試創造中尋找更多語言的可發展空間。

如你所提及,Umberto Eco也說過Model Reader不同於Empirical Reader,以你所說的,就是你自己(Writer)和讀者(Reader)的分別了。我記得Eco也說過,身為Writer不應該對自己的文字進行詮釋(Interpretations),反之應該由文字自行闡釋,而一篇文字的Interpretations,應該是無限的。

所以,如你所說,寫的時候,不必考慮市場,就是不必想會否有另一人會用你的方法去閱讀這篇文字。如Eco也提過,寫和讀和文字本身,各有不同intentions(目的)。也不過就是各取所需。

呵呵呵,你居然曾經用拉丁文跟筆友通信!我一看到你寫「如果……」,就忍不住喊笨,我居然自設了這個陷阱!其實我也「實在太久沒有練習了」,不過如果你願意寫,我也不怕翻翻舊筆記溫習一下的。

P.S. 嘻,你是不是有Eco的舊書?能不能……借我?

3:38 AM  
Blogger 倉海君 said...

樂兒:

Eco的舊書,我也很想買,可惜去年到意大利時實在有太多太多要買的書了,我終於忍手一本也不買。我家中只有一本英文的How to Travel with a Salmon(市政局舊書義賣$5執回來的),一本法文的Le Pendule de Foucault(3年前在戴高樂機場用剩下的歐羅神沙買的),另外就只有本《詮釋與過度詮釋》(大陸譯本,$13.8)。《詮釋與過度詮釋》實在太好看了,我遲些會再找英文本重看。但據我理解,Eco提出「文本意圖」(intentio operis)此概念,其實就是要規範那種源自神秘主義而任由文本意義無限浮動的解讀方式,即是說,詮釋不錯是有多樣可能性,但絕非「無限」。文本意圖的確立,目的就是產生一個Model Reader,再由這Model Reader勾勒出一個與文本意圖相符的Model Author(有別於Empirical Author),請參考此書第二章。

哈哈,我又已經扯到冥王星了。你快點找原書看吧,相信你一定喜歡的。

1:59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是呀,除非很熟或對方沒有一大堆讀者的部落(不是說妳,有些喜歡爭名次的那種),否則我也不是很喜歡留言。除非除非真的有話要說。有時,人家連結了自己,不知還沒怎樣,知了不還人情也不行。當初或許應該不放任何連接,那,會回來的,應該是真正用心交流的…(喜歡妳的思想和圖)

7:13 PM  
Blogger angeL* said...

魚︰

我感激每一位來看我寫字的讀者,我想,會花時間看人家寫blog 的,都是會用心交流的人呵。

也謝謝你的留言!0=)

1:42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hello!!你地好呀,我叫余秀英,英文名係lily,
我想識多d朋友,o岩玩既咪一齊玩囉!!!!!
你地睇到就打俾我啦!!!!61126227,98421126,98324046,62406830,
60324508,個英文字係number黎架,你地轉番就得架喇,
又可以上黎我屋企搵我:上水翠麗花園第五座地下G室,快d啦
等緊你地架............

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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